第一部分
– 存款保障計劃
第二部分
–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
第三部分
– 計劃成員
第四部分
– 保障水平
第五部分
– 受保障的存款人
第六部分
– 受存保計劃保障的金融產品
第七部分
– 聲明及申述
第八部分
– 補償
下載全部常見問題
第七部分 – 聲明及申述
問66.
我會不會收到銀行通知我的存款不受存保計劃所保障?
答66.
若一金融產品被形容為存款但不受存保計劃所保障,你的銀行會在每宗交易之前通知你該產品是不受保障和獲取你的確認。但對於與機構客戶的交易和存放於戶口以作付款的款項,銀行可選擇在開戶時及其後每年至少一次向你發出通知。
問67.
我會不會收到銀行通知我的存款是符合存保計劃保障資格的存款?
答67.
一般而言,若你在2011年1月1日之前已持有受保障的存款產品,你的銀行須就該存款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的90日內在發出的存款或賬戶結單中向你作出通知。若你是在2011年1月1日或之後持有該受保障存款產品,你的銀行須在你開戶或存款之前,又或在開戶或存款當日起計的30日內通知你該存款是符合存保計劃保障資格的存款。
問68.
我收到銀行通知我的存款不受保障,我應如何處理?
答68.
你可向你的銀行查詢及決定在產品到期後不再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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