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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第一部分 – 存款保障計劃
第二部分 –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
第三部分 – 計劃成員
第四部分 – 保障水平
第五部分 – 受保障的存款人
第六部分 – 受存保計劃保障的金融產品
第七部分 – 聲明及申述
第八部分 – 補償
下載全部常見問題

第二部分 –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
問16.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是否政府的一部分? 如果不是,為何存保計劃不直接由政府運作?
答16. 不是。存保會並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它是根據《存保條例》所成立的一個獨立法定機構。存保計劃的資金來自銀行業界。因此,存保計劃較適合交由一個獨立於政府的法定機構運作。
   
問17. 存保會會否監管香港銀行? 存保會有甚麼職責?
答17. 不會。存保會並不負責監管銀行。它的主要職責是向計劃成員收取供款,將從計劃成員收取的供款進行投資,當計劃成員倒閉時,發放補償予存款人及從倒閉計劃成員的清盤人討回已經向存款人發放的補償金額。
   
問18. 存保會有多少名委員? 哪些人是存保會的委員?
答18. 存保會目前共有9名委員。委員名單可見於本會的組成一頁。他們來自不同專業界別,包括會計、銀行、消費者保障、破產法例、投資、資訊科技及公共行政等。
   
問19. 存保會委員由誰委任?
答19. 存保會委員是由獲行政長官授權的財政司司長委任。
   
問20. 存保會委員是否受薪?
答20. 不是。
   
問21. 誰人負責監察存保會的運作? 存保會須向哪個部門問責?
答21. 存保會是根據《存保條例》成立的一個獨立法定機構。它並不需要向特定的政府官員問責。不過,《存保條例》列明存保會須每年提交財政預算予財政司司長核准。其年報及財務報表亦須經審核並提交立法會讓公眾查閱。
   
問22. 存保會如何執行其職能? 存保會有多少名職員?
答22. 根據《存保條例》,除非財政司司長另有指示,存保會須透過金管局執行其職能。存保會約有20名職員。其中大部分是金管局借調予存保會以協助執行其職能。
   
問23. 存保會是否金管局的一部分?
答23. 不是。存保會是一個獨立法定機構。由於存保會須透過金管局執行其職能,金管局可被視為存保會的執行部門。金管局管理存保計劃的工作受存保會委員監督。
   
問24. 存保會如何靠少量人力來向存款人發放補償?
答24. 存保會已聘請多家發放補償代理,包括會計師事務所、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發放補償代理銀行、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律師事務所、保密資料印刷公司及熱線中心營運商,在有需要時協助存保會釐定及向存款人發放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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