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background 

常见问题




第一部分 – 存款保障计划
第二部分 –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
第三部分 – 计划成员
第四部分 – 保障水平
第五部分 – 受保障的存款人
第六部分 – 受存保计划保障的金融产品
第七部分 – 声明及申述
第八部分 – 补偿
下载全部常见问题

第八部分 – 补偿
问66. 补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66. 补偿金额是以总额计算,同一存款人于一间银行的所有存款户口将会在合并后计算补偿金额,以最高八十万港元的保障额为限。联名户口的持有人,一般会被视为于有关存款中占有相等的份额。
   
问67. 存保计划会否保障存款利息?
答67. 会。受保障存款的累计利息亦受到存保计划保障。
   
问68. 我会不会收到与受保障外币存款相同的外币作为补偿?
答68. 不会。存保计划的所有补偿金额均以港币发放。存保会在厘定存款人可获补偿的金额时,会将受保障外币存款兑换成港币。
   
问69. 存保计划在什么情况下须发放补偿?
答69. 存保计划于以下情况须发放补偿:
(i) 法庭就计划成员发出清盘令;或
(ii) 金融管理专员于谘询财政司司长后,指示存保会发放补偿。
   
问70. 若存保计划发放补偿,我会否收到有关通知?
答70. 当存保计划被触发而须就某一计划成员发放补偿时,存保会会透过主要报章或存保会当时认为适当的途径发出告示,通知该计划成员的存款人。
   
问71. 存保会向受影响的存款人发放补偿需时多久?
答71. 若遇有银行倒闭,存保会将尽快向受影响的存款人发放补偿。确实所需的时间须视个别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存保会的目标是于七日内向存款人发放补偿。
   
问72. 在发生银行倒闭事故时,我应如何处理?
答72. 存款人毋须向存保会提出索偿。存保会将查核倒闭计划成员的纪录,以识别合资格的存款人,并计算其应获得的补偿金额。
   
问73. 如我对获发放的补偿金额感到不满,我可否作出上诉?
答73. 你应先与存保会联络,寻求解释。但如存款人仍然对获发放的补偿金额感到不满,他可向存款保障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审裁处的联络资料为:

地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座702室
电话︰2912 8553
传真︰2524 7097



background 
 
RSS_icon RSS
A A A
_EMPTY_
_EMPTY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