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是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按照
《存保条例》附表二第7条成立,当中包括以下委员:
主席
委员
- 陈冠雄教授
- 陈兆伦先生
- 罗盛慕娴女士, BBS, JP
投资委员会的职责为:
- 就存保基金的投资政策及策略提出建议;
- 监察存保基金的投资表现,并为本会的投资活动设立适当的风险管控措施;以及
- 处理本会不时指派的任何其他投资相关事项。
传讯与教育小组
传讯与教育小组根据《存保条例》第7条成立,为本会就筹划及实行公关、宣传推广与公众教育策略提供意见。传讯与教育小组由以下委员组成:
主席
委员
存款保障计划谘询委员会
存保会一直有知会银行业有关设立存保计划的进展,并为此目的成立了一个包括13名业界代表的谘询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存保会与银行业就共同关注的事项交换意见的有效渠道。委员会包括以下13间银行: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 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 Mizuho Corporate Bank Limited,香港分行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